# 常見問題及錯誤樣態

### 1.我們單位/公司有2個同仁在負責停車場管理的業務，請問系統可以申請多個使用者嗎？

同單位/公司，可申請不同的使用者帳號(系統未限制只能申請1個帳號)。 \
不論您的角色是業管機關或營運業者，只要依規定完成申請資料填寫，並審核通過，即可進入系統使用。

### 2.豪大停車場原營運廠商停看聽公司，今年度更換新營運廠商好好停車公司，請問系統要怎麼填寫？

(1)業管機關\
先至「營運業者資料設定」新增好好停車公司資料；完成後於「停車場核心資料設定」將豪大停車場的營運業者更改為好好停車公司。

(2)營運業者\
業管機關在「營運業者資料設定」完成新營運廠商的資料新增後，好好停車公司才可申請系統使用帳號。\
系統會留有原(舊)營運業者(停看聽公司)建立的停車場資料，新的營運業者(好好停車公司)需重新確認豪大停車場的資料內容是否需更新。

### 3.動態資料及靜態資料，可以用什麼方式提供？

(1)動態資料\
資料即時性，需以系統介接方式，可參考[連結說明](https://motc-ptx.gitbook.io/parking/zi-dong-hua-jie-jie/dong-tai-zi-liao)。 \
建議以JSON格式提供(效能考量，JSON檔案格式較小)。&#x20;

(2)靜態資料\
停車場資料填報系統：尚未建立停管系統平台之單位。 \
XML上傳：需先完成XML驗證，確認格式正確後再提供介接網址，可參考[連結說明](https://motc-ptx.gitbook.io/parking/zi-dong-hua-jie-jie/jing-tai-zi-liao)。

(3)可採混搭方式\
動態資料(JSON格式)+靜態資料(停車場資料填報系統)\
動態資料(JSON格式)+靜態資料(XML上傳)

### 4.我們是營運業者，公司有承攬新北市、桃園市的停車場營運工作，請問帳號要怎麼申請呢？

業管機關轄下之停車場名單資料，是各自於系統建立的，並依此進行權限劃分。\
同時承攬不同單位的停車場營運工作時，因其主管單位不同，需依分別申請1組新北市的營運業者帳號及1組桃園市的營運業者帳號，來進行資料登錄。

### 5.我們是停車場是委外營運業者，我們的停車場只有租機汽車行的民眾才能進來停，一般民眾不行，想問這種狀況是否需要上系統填報資料。

停車場資料未來會有API型式作為開放資料供民眾做加值應用，若該停車場不提供一般民眾使用(如：員工停車場)，則不需要建立該筆資料。

### 6.想問停車場沒有收費要不要填報？

(1)停車場資料未來會有API型式作為開放資料供民眾做加值應用，若該停車場不提供一般民眾使用(如：員工停車場)，則不需要建立該筆資料。\
(2)免費停車場也需要填寫進停車系統，只要有開放民眾使用的就需要填寫。

### 7.臺鐵委託縣市政府代管停車場帳號申請及系統填寫問題：臺鐵瑞芳火車站停車場委託新北市政府代管，應由誰填報資料？

由代管單位(新北市政府)作為該停車場之業管機關，瑞芳火車站停車場維運單位申請營運業者權限並填寫資料。

### 8.港務公司帳號申請案例帳號申請及系統填寫問題：港務公司外包給土地開發公司，土地開發公司再外包停車場業務給營運廠商，應由誰填報資料？

港務公司使用業管機關角色申請系統帳號，由實際維運停車場單位申請營運業者帳號權限，並填寫該停車場各項細部資料，若土地開發公司需查看系統填寫資料，可自行與停車場營運單位協調使用帳號。

### 9.觀光局帳號申請案例系統填寫問題：各地觀光景點停車場，是由風景區管理處各自管理，停車場代碼應如何編訂？

(1)風景管理處承辦人可各自申請系統帳號，在編列「停車場代碼」時，可使用機關代碼+單位代碼/簡稱+流水號，以作為辨別的參考。

(2)屬公辦民營停車場時，需先至「營運業者資料設定」填寫營運業者資料，再進行「停車場核心資料設定」；因觀光局的營運業者資料，為各風景管理處共同維護，若「營運業者資料設定」功能中，已有您的營運業者資料，則不需重複建立。
